這領域的世界有點複雜。根本原因在於,ICO本身不能牽涉到股權性質,否則會有大問題,因此必須是utility。所以律師的說法可以成立也必須成立。

傳統的公司概念也在翻轉。除了之前的DAO之外,國外有些項目的公司組織界線也變得模糊。

這也是我們的界線從公司往外移動到生態圈的原因;以及這一年來一些談的事情緩下來的原因。